卦辭

貞,丈人,吉无咎。

《周易》通行本

爻辭

  1. 初六:師出以律,否臧凶。
  2. 九二:在師中吉,无咎,王三錫命。
  3. 六三:師或輿尸,凶。
  4. 六四:師左次,无咎。
  5. 六五:田有禽,利執言,无咎。長子帥師,弟子輿尸,貞凶。
  6. 上六: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

《彖傳》

師,眾也。貞,正也。能以眾正,可以王矣。剛中而應,行險而順,以此毒天下,而民從之,吉又何咎矣。

维基文库 · 周易 · 師

大象傳

地中有水,師;君子以容民畜眾。

小象傳 · 自下而上

  1. 師出以律,失律凶也。
  2. 在師中吉,承天寵也。王三錫命,懷萬邦也。
  3. 師或輿尸,大无功也。
  4. 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  5. 長子帥師,以中行也。弟子輿尸,使不當也。
  6. 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。小人勿用,必亂邦也。

傳統注本 · 據底本整理

以下為本站依據四庫全書本整理的釋義摘要,不是《周易》經傳原文,也不是逐字引文;本卦繁體摘要已逐條校訂。
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
維基文庫 · 周易本義(四庫全書本)卷一

卦辭訓釋

朱熹以坎險藏於坤順之中解釋師眾,九二為將、五陰為眾;用眾須出於正,並委任有德而老成的人。

傳統注本 · 據底本整理 · 爻辭

  1. 處出師之初,首要在謹慎開始並遵守紀律;失去法度,則行動本身已經埋下凶險。
  2. 九二剛中而為眾陰所歸,又得到六五信任,具備居眾用事而承受上命的條件。
  3. 陰居陽位,才能柔弱而意志強進,又犯非分之事,形成隊伍敗退、載屍而歸之象。
  4. 陰柔不中卻居陰得正,知道困難而退舍;保存全師比勉強冒進更符合常道。
  5. 六五用師而不主動製造爭端,受侵才回應;同時必須專任合適主將,不可使不當者干預。
  6. 師事結束而論功行賞,應按功勞端正名分;小人即使有功,也不可授予足以亂邦的權柄。

白話閱讀

以下文字幫助理解經文的字面結構,由本站編者據經文與有出處的傳統訓釋整理;它不是《周易》經傳原文、不是注家逐字引文,也不是對現實結果的預測。

卦辭導讀

師以軍隊和眾人行動為象,重點不在鼓勵爭戰,而在說明用眾必須守正、有紀律,並由成熟可靠的人主持。

白話閱讀 · 爻辭

  1. 集體行動一開始就要有紀律;失去規則,即使動機良好也會產生危險。
  2. 處在隊伍中心並得到信任,能夠承擔統領與傳達命令的責任。
  3. 讓不適任者帶領眾人,會造成敗退和損失,因此為凶。
  4. 知道形勢不利而暫時退駐,不勉強求進,可以保存整體。
  5. 面對真實侵擾可以應對,但必須專任合適的主事者,不能讓不當者干預。
  6. 事情結束後按功勞端正名分;有能力卻品行不正的人,不宜授予關鍵權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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