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辭

利建侯,行師。

《周易》通行本

爻辭

  1. 初六:鳴豫,凶。
  2. 六二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  3. 六三:盱豫,悔。遲有悔。
  4. 九四: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。朋盍簪。
  5. 六五:貞疾,恆不死。
  6. 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
《彖傳》

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,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;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!

维基文库 · 周易 · 豫

大象傳

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小象傳 · 自下而上

  1. 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  2. 不終日,貞吉;以中正也。
  3. 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  4. 由豫,大有得;志大行也。
  5. 六五貞疾,乘剛也。恆不死,中未亡也。
  6. 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。

傳統注本 · 據底本整理

以下為本站依據四庫全書本整理的釋義摘要,不是《周易》經傳原文,也不是逐字引文;本卦繁體摘要已逐條校訂。
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
維基文庫 · 周易本義(四庫全書本)卷一

卦辭訓釋

朱熹以人心和樂、順勢而動解釋豫,九四一陽得到上下響應;和樂須合於順理行動,不能流為個人沉溺。

傳統注本 · 據底本整理 · 爻辭

  1. 陰柔居初而依仗強援,得意後自鳴其樂,表示快樂已經滿溢而志窮,因此為凶。
  2. 六二中正,能在眾人沉溺於樂時堅守如石;安靜堅定使其迅速看見事機,不待終日。
  3. 陰柔不中正又靠近卦主九四,向上仰視而沉溺於豫;應立即悔改,遲疑會再生悔恨。
  4. 九四是全卦和樂所由產生的主爻,志得大行;但仍須至誠無疑,朋友才會迅速聚合。
  5. 六五柔居尊位,沉溺和樂又受九四剛強壓制,處境如長期有疾;因尚得中,所以不至消亡。
  6. 陰柔處豫之極,如昏暗沉溺;幸在震動之體,事情雖已形成,只要能夠改變仍可補過。

白話閱讀

以下文字幫助理解經文的字面結構,由本站編者據經文與有出處的傳統訓釋整理;它不是《周易》經傳原文、不是注家逐字引文,也不是對現實結果的預測。

卦辭導讀

豫寫眾人和樂並順勢而動。和樂能夠凝聚行動,但必須合於正理和準備;若只沉溺個人快意,安樂也會失去節制。

白話閱讀 · 爻辭

  1. 依仗外援而把得意張揚出來,快樂流於自滿,志向反而很快窮盡。
  2. 在眾人沉溺時仍堅定如石,能夠迅速察覺變化,不必拖到整日之後。
  3. 仰賴有勢者而沉溺於安樂,應儘快醒悟;遲疑越久,悔恨越深。
  4. 成為眾人和樂與行動的中心,若能真誠無疑,同伴便會迅速聚合。
  5. 居於重要位置卻受制並沉溺,如長期有疾;尚能守中,所以不至消亡。
  6. 安樂到極點而昏昧沉溺;事情雖已形成,只要能夠改變,仍可補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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